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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院级选拔赛

    时间:2021/9/1 来源:本站 发布人:经管学院管理员

    学院各班级: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宪法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六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教政法厅函〔2021〕11号)和市普法办《2021年重庆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要求、《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六届“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通知》(渝教策发〔2021〕3号),学院决定举办第六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院级选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

    二、参与主体

    ★全体在校学生

    三、时间及地点

    ★班级初赛:2021年9月5日—12日

    学院决赛:2021年9月17日(暂定)

    四、作品要求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本次比赛要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任务,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学院教育体系,贯穿学讲宪法活动的全过程和各环节,引导广大师生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精神、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进一步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信心和决心。

    (二) 将学讲宪法活动与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紧密结合。聚焦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等主题,重点宣传“四史”中的法治人物、法治故事和法治案例,引导青年学生在学史中“明理、增信、崇德、力行”,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

    (三)深入开展青年学生宪法法治教育。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推进法治中国和法治社会建设等相关决策部署,根据全国、市级普法办和教育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工作要求,坚持以宪法教育为核心,以民法典教育为重点,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紧密结合爱国主义教育、国情教育和行为养成教育,着力提升青少年学生宪法法治教育的质量和水平。

     

    五、参赛要求

    01演讲内容:

    演讲题目与主要内容应与宪法和法治相联系,符合学生身心年龄特点,深入挖掘宪法与法治的基本内容、主要精神、核心要义和重大意义,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新中国发展辉煌成就、社会进步、改革进程和日常生活实际等紧密结合,健康文明、积极向上,有利于弘扬宪法精神、树立法治信仰。可以从社会热点、案例故事、自身体会等方面切入,谈亲身经历或感受体会,确保内容准确、符合实际。

     演讲题目与体裁不限,演讲时长不得低于4分钟,不得高于5分钟。讲解内容要求主题鲜明、内容切题、结构严谨、文字精炼、语言生动。

    02演讲要求:  

    选手应着正装参加比赛,在演讲过程中应独立完成演讲,不可使用PPT、音乐、视频等多媒体素材,也不可使用需要他人辅助的道具(包括需要他人搬运上台的器材,残疾选手本人使用的轮椅等器械除外)。使用普通话,语言文明,站立式脱稿演讲(身体原因无法站立完成演讲的除外)。选手开始讲话时开始计时,演讲时先报题目,演讲内容不得含有姓名、年级专业班级等信息,应严格遵守比赛时间。

    03评审规则:

    评委主要从演讲内容、语言表达、整体效果等方面对学生进行打分。演讲内容与切题性占50%分值,语言表达占30%分值,整体效果占20%分值。对不符合时间要求、未脱稿演讲、未报题目或透露个人信息的,由计时员做好记录,分别从平均分中扣除5分。演讲内容被举报后主委会认定为抄袭的(抄袭内容超过篇幅的60%)直接取消比赛资格,合理引用案例或知识性内容除外。所有评委打分的平均分扣除应扣分数为选手最终得分,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各辅导员经支部(班级)初赛后,推荐1-3名选手参加学院决赛。

    辅导员对参赛选手演讲内容和展现形式要进行指导、审定。

     

    六、奖项设置

    比赛设置特等奖1名,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名;优秀指导老师3名。 

     

    七、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广泛动员

    学院各基层团支部要高度重视本次活动的开展,积极有序组织本支部团员、青年开展支部(班级)初赛,提高活动的受众面和参与度,展示学校学生法治教育成果,确保参赛人员以饱满的精神状态投入到比赛中,赛出风格,赛出水平。

    (二)强化认识,提高站位

    各参赛选手要把思想政治引领放在首位,加强政治把关,确保演讲内容符合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主题突出,切实增强活动的政治性、思想性和时代性。

    (三)认真落实,加强组织

    各辅导员要按照各个时间节点,按时提交名单和材料。于9月12日22:00前将决赛参赛选手的报名表、参赛讲稿报送至管亮处(钉钉)。

     

    本次大赛由商学院举办,如有未尽事宜,请与大赛组织机构联系。

    联系人:管亮 191 1275 4500

    本次比赛的最终解释权由商学院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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